基督教香港信義會 

信義家訊(2005年12月)

監督的話:

第五號報告書與信徒上街

  十二月二十一日立法會將要表決第五號報告書的政制發展方案。十二月四日主日下午可謂報告書被接納與否的試金石,因為泛民主派呼籲市民上街反對報告書。有商人認為人數如超過五萬,報告書將面對很大的挑戰;在這上街抗議的行動上,天主教陳日君主教和浸信會朱耀明牧師一起呼籲十二月四日下午遊行,使上街遊行人數可能大增的估計,變為政府壓力,特首立刻在電視公開回應,盡最後努力呼籲市民接受報告書。

  究竟我們應該反對政府的政制發展方案嗎?這個問題不應由我作為監督來回答,因為我的信仰並不包括判斷世俗的權柄問題。按聖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的教導,我們是應該聽從政府的要求和呼籲的。作為教會領袖,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能影響信徒,但上帝並不給予我權柄為「民主派」或「親中陣形」表達我的政治取向。我的權柄是宣講上帝赦罪的福音和施行聖禮。然而,我作為香港一個市民,我當然有權利支持政府或支持反對政改報告書,因為這是我的權利,我也可以使用這個權利,希望達到我自己個人的政治訴求。很多人都會問我會否上街,這個與我作為牧師無關,這是我個人的政治權利,我可上可不上,我也無需要向他人表白我會怎樣做,因為我在某程度上是公眾人物,我不希望我自己政治取向影響他人,我也不希望我們教牧在這方面上越權。

  全港市民都希望有普選的一日,民主和自由是我們的訴求。然而,何時達到普選那個權力不大的立法會?何時達到一人一票選舉特別行政區首長?我國政府在這個問題上有絕對決定權,如沒有中央首肯,懼怕二零四七年也不能實現民主。或許我被視為悲觀者,但這是政治現實主義而已。那麼,我們不作甚麼嗎?我認為這不是我作為牧師所要關心的問題,但我作為香港普羅市民的其中一員,我十分關心。天主教的政治觀是以上主管理整個世界,政治是世界的一部份,所以上主的教會也當參與其中。路德及信義宗神學卻清楚把世界以律法和福音兩等國度闡述,上帝以律法、刑罰和政權[祂的左手]管治世界;卻又把宣講赦罪的福音[祂的右手]給予教會。因此,在教會中講政治是不合宜的。但何謂政治?政治是人人的事,[孫文先生的定義?]那麼怎會不涉及教會的呢?在這問題上,我便要看我為市民抑或牧師了。我為市民,只要我按法律,我甚麼都可以作,當然可以按法律示威抗議。我作為牧師─福音的宣講者,我則不應在這事上呼籲大家上街,因為這不是我職份所賦予的權力。那麼,我們信義會的信眾應當怎樣?我們既在上帝以律法管治的世界,也在恩典之中的世界;在世俗的國度中,我們按法律所作的都是合宜的,遊行不遊行是我們個人的自由,遊行也是香港這個自由的地方所容許的。在這事上我們信仰並不鼓勵,也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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