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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家訊(2005年8月)
監督的話:
有一天早上在某連鎖快餐店喝咖啡,並在哪裡填寫一些表格;坐在我身旁有兩位少年小女孩,初時我沒有注意,只在作自己的東西,喝自己的咖啡。但當一抬起頭來看這對少年人,卻使我驚訝。他們彼此擁抱、接吻和親暱。這兩位不到二十歲的少女旁若無人的表達自己相愛,但卻使我感到十分尷尬和不安。在我的腦海裡想著,如果他們是我的女兒,我會如何回應他們的行為?相信他們父母如果知道的話,也十分為難。如果我對他們的行為有任何不接納或討厭,表達於行動中,而性傾向歧視法又成為法例時,我可能便有麻煩了。
關於法例在這時期是否立法並不是我要討論的,而是我希望大家對同性戀和同性性行為有多一些認識,好讓我們在教導兒女和教會生活上作好準備。我們必須承認,這個課題加添教會很多麻煩,教會也為此付上很大的代價,例如:美國聖公宗按立同性戀的主教,便使第三世界國家的聖公宗教會與他們斷絕關係。當時非洲教會的一位主教曾表示,教會應當聆聽上帝的話語,不向潮流文化低頭。聖保羅提醒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上)面對同性性行為這個課題,不是三言兩語可以清楚講述;有些前衛的教會人士甚至在釋經上下了不少功夫,為同性性行為解釋為可接納的事,信義宗教會內也有不少這樣的學者;然而,聖經的教導是不含糊的,我們不能以釋經的方法把反的變為正的。因此,我們要正視這個課題,免得被誤導。為著我們教會和年青的下一代,我們教會必須多學習這個課題,一本入門的書是很好的開始, 由莫頓•史強曼(Merton P. Strommen)著的《教會與同性戀:尋找中間地帶》是一本好書。
我曾經在一個堂會講過一個有關青少性的問題,會後有一位中學教師告訴我,現在不僅是男生會挑逗女生;很多女生也會主動的挑逗其他女生,在十多歲性傾向還未成熟時,這會做成很多問題。在上帝面前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我在思想上犯姦淫,並不比有同性性傾向的弟兄或姊妹好,在上帝面前我們都需要祂的恩典,只要我們天天悔改,作上帝喜悅的兒女。著名的作家盧雲神父聽說是一個有同性性傾向的人,但他卻以守獨身服事神過他的一生。讓我們努力為我們教會和下一代作守望,對抗潮流文化所帶來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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